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我单位拟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英达雅河玉奇吾斯塘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英达雅河玉奇吾斯塘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库车市水资源总站
3、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玉奇吾斯塘乡玉奇吾斯塘村英达雅河左岸
4、公示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不连续护岸长度为3.209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库车市水资源总站
联系人:依布拉音·艾米都拉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