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巴中东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巴国资运营〔2024〕225号)收悉。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政府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规定,经成本调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现批复巴中东站停车场收费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地面停车场收费标准
30分钟内3元,1小时内5元,1小时后按1元/小时计费。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二)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
白天(08:00-22:00):30分钟内3元,1小时内5元,1小时后按2元/小时计费;
晚上(22:00-08:00):30分钟内2元,1小时内5元,1小时后按1.5元/小时计费;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4小时最高收费4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二、执行时间
自2024年10月16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期间,如遇相关收费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殡仪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二)你司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主体、计费时间、计费方式、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此复。
******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