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回收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实施收回收购的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上述收回收购土地,按照事权划分,仅限市本级供应土地。
二、认定程序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摸清底数,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市土地储备中心对确定收回收购并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人民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回收购。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征集方式:******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尚府路273号A1-422室);
(三)提交资料清单
1.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意向申请书(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取得情况、开发建设情况、用地成本情况、抵押情况、司法查封情况);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
3.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4.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5.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女士;联系方式:******
五、声明
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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